关于 2015-2017年度江门市市直公务用车租赁服务资格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江门市财政局的委托,就2015-2017年度江门市市直公务用车租赁服务资格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一)采购名称及编号: 2015-2017年度江门市市直公务用车租赁服务资格项目(采购编号:JM2015-A053)。
(二)用途:确定2015-2017年度江门市市直公务用车租赁服务资格。
(三)采购内容:江门市市直公务用车租赁服务资格。服务期为24个月,从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止。
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三)投标人应当具有汽车租赁的经营范围。
(四)投标人在江门市市区设有营业场所。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公示:
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可点击招标文件打开下载浏览,但须按本公告第四条的规定办理下载采购文件方为完成报名手续)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2015年9月10日至2015年9月16日,共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四、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一)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下载。供应商必须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未登记的供应商应当先完成登记后再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登记办法请登陆江门政府采购网(http://cgzx.jiangmen.gov.cn,中文域名:江门政府采购网)查阅或咨询本项目的联系人。
(二)供应商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10日起至9月23日17:30时止。
(三)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50元/份,招标文件售出不退。供应商应在下载招标文件申请获得批准后至开标前以现金、转账或电汇的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本项目的标书费(户名: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账号:2012002209024919681,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江门城西支行)。否则,视同报名手续未完成,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及暂停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资格。
(四)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按照系统提示打印《标书下载确认回执》,并将《标书下载确认回执》粘贴在投标文件正本的外包装,以供核对。
五、供应商报名(提交下载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文件:
(一)营业执照。
(二)税务登记证。
请将上述证件、执照、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供给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核对。如在供应商登记时已核对原件的,则不需要重复核对。供应商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的相关文件仅代表履行报名手续。供应商是否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后确定。
六、标前答疑会
(一)时间:2015年9月24日10:00时。
(二)地点:江门市堤西路88号三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59室。
七、接收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一)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30日9:30时至10:00时。
(二)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30日10:00时。提前、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三)接收投标文件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开标时间: 2015年9月30日10:00时。
(五)开标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八、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江门市堤西路88号三楼
联系人:李遴广、陈嘉俊
联系电话:0750-3509013、3509191
传真:0750-3509186、3509006
九、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开 户 行: 中国银行江门城区支行
户 名: 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 号: 721157758422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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