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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顺义区税务局公务用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20-05-06 15:1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顺义区税务局受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顺义区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顺义区税务局公务用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顺义区税务局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科长

项目联系电话:010-6946230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顺义区税务局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7号

联系方式:李科长010-694623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顺义区税务局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科长010-6946230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7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根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我局拟采购排量1.8升、单价18.00万以内的5座小型轿车24辆。本次采购的车辆须为全新未使用过的车辆,中标人协助采购人办理上牌等服务。

交付周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3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5月06日 09:00 至 2020年05月12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7号院内1号楼三层322室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领取招标文件须递交以下资格文件各1份,未递交资格文件或资格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予查阅和出售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须有法人签字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28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5月28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7号院内1号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请潜在投标人注意: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在领取招标文件填写“领取文件登记表”时,里面标注的联系人、电话、传真及邮箱为项目执行期间贵单位主要执行人的相关信息,采购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发出的任何文件、澄清、通知仅以“领取文件登记表”上信息为准。请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随时保持通讯方式的畅通以及按时查看邮箱。若相关潜在投标人由于自身原因擅自更改信息而导致未及时收到相关通知,后果自行承担。

3.领取登记表中潜在投标人的帐户信息请仔细填写,在投标过程中开据的所有票据将以登记表中填写的信息为准。

 

公告期限: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节能环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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