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区垃圾清运队纯电动自卸式垃圾车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华君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石景山区垃圾清运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纯电动自卸式垃圾车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纯电动自卸式垃圾车
项目编号:HJP-2020-ZB02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1521062557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石景山区垃圾清运队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京原路甲8号
联系方式:刑队长、6868193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华君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15210625570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54号院4号楼8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纯电动自卸式垃圾车 | 9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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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出具企业所在地检察院或法院出具的企业无行贿证明(若当地检察院无法开具,则投标人应当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下载,加盖公章,对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8)根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9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20日 09:00 至 2020年04月2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54号院4号楼8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1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5月1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54号院4号楼8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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