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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公安消防大队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31 17:1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昌乐县公安消防大队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昌乐县公安消防大队         地址:昌乐县新昌路南首           联系方式:15963661016

二、招标代理机构:潍坊德誉久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创业街东首       联系方式:0536-2990218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昌乐县公安消防大队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二次CLZC-2015-A040404-ZB001

四、采购内容及供应商资格要求:采购内容(项目名称、用途、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内容

交货期

供应商资格要求

多功能主战泡沫消防车1辆(整车进口)

2015年12月31日前交货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生产或销售大功率泡沫消防车的独立企业法人;

3所投消防车及车辆底盘必须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

五、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昌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阳街与惠民路交叉口西北角昌乐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时间:20150831日—0907    式:自行领取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2409:00

七、开标日期:2015年092409:00    

      开标地点昌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阳街与惠民路交叉口西北角昌乐市民服务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八、本项目联系人: 王    联系电话:0536-2990218、18253650009 

九、1、报名时间:2015年0831日—090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2、其他:报名时需携带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消防车及车辆底盘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投标单位资料必须真实,严禁借资质参加投标。

二〇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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