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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华中科技大学智能制造研究院关于泉州华中科技大学智能制造研究院汽车采购及服务项目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以此份为准)

作者: 发布于:2015-08-28 17:1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泉州华中科技大学智能制造研究院(采购人)的委托对泉州华中科技大学智能制造研究院汽车采购及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采购编号:QZJL201508061

  2、投标人的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境内货物供应商。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2.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3投标人必须具有本次招标汽车品牌的代理经销商资格;

  2.4投标人所投车辆设备须列入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

  2.5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泉州区域区内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2.6投标人应遵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条例;

  2.7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

  3、《采购文件》的获取: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即日起,按下述地址到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或邮寄)《采购文件》。每份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需邮寄的另支付邮寄费人民币30元。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9月21日15:30时(北京时间),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开标时间:2015年9月21日15:30时(北京时间)

  6、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7、报名地点: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8、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龙先生0595-28857688

  9、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4个日历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本招标代理公司提出;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招标代理公司提出。质疑书必须为原件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签字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质疑书则不予受理,视同接受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及中标结果。

  10、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采购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如http://www.zbytb.com/或http://www.ccgp.gov.cn/)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E-mail: qzjlzbdl@163.com   邮  编:362000

  电  话:(0595)22795666   传  真:(0595)22512088  联系人:小郭、小林

  开户行:工行泉州市分行营业部

    账  号:1408 0102 0900 8110 053

    收款人: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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