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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泉州市公路局永春分局扫路车、自卸车及高空作业车及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28 10:3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泉州市公路局永春分局”(采购人委托对泉州市公路局永春分局扫路车、自卸车及高空作业车及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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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编号:QZXHYC150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采购单位:泉州市公路局永春分局             地址:永春县桃溪路

3、采购单位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375737655

4、招标项目:详见第二部分《项目内容及技术规范要求》 

5、交货时间: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后 20 天内(指全部货物运抵、验收合格后并安装调试完成,正式交付用户使用所需的时间)。

6、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及发售时间:2015828起至2015941730(北京时间)止。投标供应商应在此期间内,至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索取招标文件,或到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直接下载8.28定稿泉州市公路局永春分局扫路车、自卸车及高空作业车及服务采购.doc。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包售价200元,售后不退,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合同包号、采购编号、投标供应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格式自拟。如以转账形式的需附上汇款凭证,未提供不给予受理。]

7、投标人条件:

7. 1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经营权的独立企业法人。

7.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本次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的书面声明;

7.6所投车型具有合法上牌手续;所投车型符合有关车辆及特种车辆的国家标准;若是国家工信部公告车辆,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提供公告的网页截图的有效复印件;

7.7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

7.8所投产品为非进口产品。

7.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次采购如有更改或澄清,均发布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ucapqzzfcg/portal/index.jsp,届时会通知,请投标人随时关注,以免影响投标。

9、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918上午0930,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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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2015918上午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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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原展览城)

1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95 22112068

传真:0595 22157253      E-mail: zxh266@163.com

收款单位: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福建省泉州市建设银行泉州分行

帐号:35001652490052501498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区泉秀路福华商厦写字楼(大洋百货)6

 

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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