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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办公用品及消防车辆装备易耗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26 10:1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委托将对下列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1.招标文件编号: 0814-15331043/C

2.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数量

用途

简要技术要求

1

办公用品

办公用品

1批

办公用品

鼠标、键盘等

2

消防车辆装备易耗件

易耗件

1批

车辆维修

轮胎、机油等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本项目为单价招标,无最高限价。

4.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自2015年8月26日起至2015年9月2日止(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上班时间,周六、周日休息)。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1902。

6.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供应商资质要求:

7.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法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为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

a.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为投标人代表适用);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唯一授权人为投标人代表适用)。

投标人为独立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独立自然人提交的以上证明文件应是有效、清晰,由自然人签字并加盖手印,复印件应有原件备查;独立自然人参加投标的,对于本招标文件格式中要求需投标人加盖公章或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地方,均由自然人签字并加盖手印即可)。

7.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3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附在谈判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8.投标截止时间: 201598 15:00 (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 201598 15:0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 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11. 采购人名称: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联系人:严助理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一中路66号

联系方式:0591-87905603

1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1902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591-87819863

传真:0591-87767987

开户名称:  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帐    号:  117130100100040362  

        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8 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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