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人民检察院车辆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1. 招标条件
汤阴县人民检察院车辆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采购人为汤阴县人民检察院,采购代理机构为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经财政审批后,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2. 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2.1项目名称:汤阴县人民检察院车辆采购项目
2.2采购编号:汤财询价采购【2015】30号
2.3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采购内容:
编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1.6L自动标配大众朗逸轿车 | 辆 | 4 |
2 | 1.6L自动标配IX25北京现代越野车 | 辆 | 2 |
(具体技术参数详见询价文件)。
2.4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所有货物交至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
2.5投资总额:756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事实完成本项目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内具有本次采购内容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并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需具备有效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询价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25日至2015年8月27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期间:携带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汤阴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门前广场西侧)报名并购买询价文件。
4.2询价文件售价2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 年8月31日下午15 时30分,地点为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汤阴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广场西侧)。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汤阴县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937287667
采购代理机构: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372-6290868 15936697620
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372—3802629
201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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