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苍南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应急抢险电源泵车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应急抢险电源泵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制造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CNDL2015125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采购内容 | |
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苍南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 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应急抢险电源泵车采购 |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的招标内容及要求,最终以招标文件发出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独立法人企业;
(2)、投标人必须为具有应急抢险电源泵车生产能力和生产事实的生产厂家,中标后提供本企业自主生产的上述产品;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投标截止之日前2个月内各级各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均有效。有关查询程序咨询各级各地检察院)。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8月20日至2015年8月2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下午:9:00-11:00
下午:14:30-16:30
地点:苍南县灵溪镇环保大厦四楼政府采购窗口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11日 15:00
六、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苍南县灵溪镇环保大厦四楼政府采购窗口
七、开标时间:2015年9月11日 15:00
八、开标地点:苍南县灵溪镇环保大厦四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十、其他事项:
1、 投标人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携带原件); 生产厂家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携带原件);
3、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其它相关证明文件;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 苍南县玉苍大厦A栋1单元1202室
联系电话:0577-68810100
传真:0577-6881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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