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源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涞源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雾炮车和垃圾压缩车采购(A、B包)招标公告
涞源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雾炮车和垃圾压缩车采购(A、B包)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涞源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雾炮车和垃圾压缩车采购(A、B包)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HBHJ1508-BD-086
采购人名称:涞源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采购人地址:涞源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侯主任 联系电话:0312-7321103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隆兴中路77号B座16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式:方子腾 0312-3372881
采购内容:
A包:雾炮车采购
B包:垃圾压缩车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合格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A包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六条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再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3、投标人所投的产品必须需经过国家强制性认证,具备国家强制性认证证书(3C认证)(如是代理商,提供证明资料加盖厂商公章)。
4、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生产厂家对同一品牌的设备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同一品牌的生产商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同一品牌以报名时间早的为准。
6、投标人必须具备整车销售资格。
7、所投车辆要能保证上牌。
8、需出示由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B包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六条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再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3.需出示由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A包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代理商提供)、所投产品的国家强制性认证证书(3C认证)(如是代理商,提供证明资料加盖厂商公章)、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资料的原件,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审查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B包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审查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5年8月20日-8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涞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直接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9月10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开 标 时 间 : 2015年9月10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涞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地点:涞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方式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方子腾
联系方式:0312-3372881
传真电话:0312-3329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