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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防汛机动抢险总队温州支队水陆两用抢险车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19 17:2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浙江省防汛机动抢险总队温州支队委托,就水陆两用抢险车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项目编号:HCZB-F150812WZC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1

水陆两用抢险车

2

46.00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为本次招标货物生产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5年8月19日起(截标之前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均有效,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

2.发售地点:温州市西山南路凯裕花园南区会所2楼

3.标书售价(元):每本300(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10日09:30

.投标地点: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楼主楼17楼2号会议室

.开标时间:2015年9月10日09:30

.开标地点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楼主楼17楼2号会议室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4000.0元。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现金形式密封递交至开标地点。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c)制造商授权书(如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二.联系方式: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机构:温州市财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5158572233

传真:0577-85957565

地点:温州市西山南路凯裕花园南区会所2楼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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