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城市管理办公室/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汝阳县路灯高空作业车及测漏仪设备购置及安装招标公告
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汝阳县城市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汝阳县路灯高空作业车及测漏仪设备购置及安装项目实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该项目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汝阳县路灯高空作业车及测漏仪设备购置及安装项目;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招标编号:洛汝采[2015]兴建-009;
4.交货地点:汝阳县城;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 10日历天;
7.拟投资额:约36万元;
8.质量要求:合格;
9.招标范围:清单范围内货物。
二.投标人资格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持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 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报名企业应为具有独立法人的制造厂商或经货物制造厂商授权的代理商,如为代理商的,应出具产品制造厂商授权:高空作业车的授权和测漏仪的授权(指由制造厂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投标报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经营本次招标的相关内容;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投标人须出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必须在有效期内。
9.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河南省财政厅及招标代理机构有关招标的规定。
10.与采购人就本次招标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制造厂商的授权书、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后《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所有证件查看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份。逾期谢绝报名。
3.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与太康路交叉口奥林商务909室。
4.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五、开标:
1.开标日期: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与太康路交叉口奥林商务902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汝阳县城市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68210198
地址:汝阳县城文化路8号西院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