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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洲区广生小学校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作者: 发布于:2015-08-06 12:1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珠海市香洲区广生小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珠海市香洲区广生小学校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HJD2015-034FG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广生小学校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服务的名称、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1.珠海市香洲区广生小学校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140,000.00元(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车辆统包报价方式进行,预计提供6辆校车,报价以每辆车为单位,上限为每车每年190000元,超过报价上限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书》

2. 数量:一项

3.服务期:2015年9月至2016年7月;

4.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5. 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合格的投标人应对全部招标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投标报价

6.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7.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5862015812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服务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 投标人须持有珠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校车号牌;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1、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购买人身份证原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六、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1586日至2015813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详细地址:珠海市紫荆路63号科汇大厦六楼602)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标书款支付方式为POS机刷卡支付,不收取现金,现场购买,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8271500分(北京时间)。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珠海市香洲红山路288国际科技大厦二楼2号开标室;递交时间:201582714301500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 8 2715 00 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红山路288国际科技大厦二楼2号开标室。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1,400.00元,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三、招标文件公示/下载:点击下载

采购人(珠海市香洲区广生小学)联系人:黎先生

电话15916342887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珠海业务部)联系人:梁先生、祁先生

电话:0756-2318311

传真:0756-2318300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紫荆路63号科汇大厦六楼602

邮编:519000

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监督管理机构)

联系人:孙先生、吕先生 联系电话:0756-2602071、0756-2602079

传真:0756-2602075

 

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市紫荆支行

收款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珠海业务部

账号:44001646136053001822

备注:此账户为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入其它账户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受理

 

其他费用账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市柠溪支行

收款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珠海业务部

账号:44001642235053002810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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