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路灯管理所工程作业车辆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邹城市路灯管理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邹城市路灯管理所工程作业车辆采购公开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邹城市路灯管理所工程作业车辆采购公开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ZZC2015022-JGK-03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邹城市路灯管理所工程作业车辆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邹城市路灯管理所委托,就邹城市路灯管理所工程作业车辆采购公开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 标 人:邹城市路灯管理所
二、项目名称:邹城市路灯管理所工程作业车辆采购公开招标项目
三、项目编号:ZZC2015022-JGK-03
四、招标内容: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 |
1 | 工程作业车辆 | 台 | 1 | 58 万元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投标人须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范围相关内容,且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并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制造商的销售授权书。
2.3车辆制造商或代理商所代理产品的车辆制造商应具有“中国工程机械工业产品生产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4投标人拟投标本项目的车辆车型应具备以下条件:
2.4.1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及所投车辆车型须为《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所列企业及型号;
2.4.2投标人拟投标车辆车型须进入《机动车排放型式核准目录》;
2.4.3投标人拟投标车辆车型必须通过3C认证;
2.4.4投标人拟投标车辆车型需具备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汽车整车产品定型检验(试验)报告;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
2.6.1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2.6.2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或本公司自己出具的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6.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本公司自己出具的书面声明);
2.6.4投标人如为车辆制造商须提供“中国工程机械工业产品生产资质证书”原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加盖制造商及代理商双方公章的“中国工程机械工业产品生产资质证书”复印件。
2.6.5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制造企业及所投产品须为《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所列企业及产品的证明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提供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
2.6.6投标车辆车型须进入《机动车排放型式核准目录》的证明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提供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
2.6.7拟投标车辆车型的3C认证证书原件;
2.6.8投标人拟投标车辆车型需具备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汽车整车产品定型检验(试验)报告复印件(如为制造商,加盖制造商公章;如为代理商,加盖制造商及代理商双方公章)
2.6.9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还需提供制造商的销售授权书。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www.zcztb.gov.cn)点击下载。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邹城市路灯管理所于2015年8月21日09时00分前在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受理投标文件的递交。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和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cztb.gov.cn)上发布。
- 联系方式:
采购内容询问及质疑请联系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有投诉请联系监管单位。
招 标 人:邹城市路灯管理所
地址:邹城市马庄大街
联系人:张圣学
电话:13053789007
电子邮箱:zcsldgls@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济南青年路1号文教大厦北楼1017室
联 系 人:陈鑫
联系电话:0537-5111099 15563144048
电子邮箱:15563144048@163.com
监管单位:邹城市公管办
地 址: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
联系电话:0537-5317969(政府采购监管科)/5317979(法制督查科)
电子邮箱:zczfcgk@163.com
邹城市路灯管理所
2015年7月31日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2投标人须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范围相关内容,且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并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制造商的销售授权书。2.3车辆制造商或代理商所代理产品的车辆制造商应具有“中国工程机械工业产品生产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2.4投标人拟投标本项目的车辆车型应具备以下条件:2.4.1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及所投车辆车型须为《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所列企业及型号;2.4.2投标人拟投标车辆车型须进入《机动车排放型式核准目录》;2.4.3投标人拟投标车辆车型必须通过3C认证;2.4.4投标人拟投标车辆车型需具备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汽车整车产品定型检验(试验)报告;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7月31日 18:10 至 2015年08月20日 18:1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站下载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站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8月2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8月2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圣学
项目联系电话:1305378900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邹城市路灯管理所
采购人地址:邹城市马庄大街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圣学 1305378900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鑫 0537-5111099 15563144048
代理机构地址: 山东济南青年路1号文教大厦北楼101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