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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主战消防车压缩空气泡沫灭火系统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30 17:1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编号: WX2015-0913-XX343

1. 招标条件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的委托,就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主战消防车压缩空气泡沫灭火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主战消防车压缩空气泡沫灭火系统采购

2)招标范围: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设备需求、技术规格书”。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1

原装进口消防车压缩空气泡沫灭火系统

23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具有通过年检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若是代理商必须是取得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品牌的独家正式授权的国内唯一供应商(一个品牌只允许有一家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授权必须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所投产品经过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且取得合格检测报告或获取市场准入资质的产品(附检测报告);

5投标人具有2012年以来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同类产品销售业绩;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7 30 日至 2015 8 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00 1200,下午 14 30 17 30 (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与德厚街交叉口行署国际E807 报名。

4.2  报名须持:报名时请持①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设备制造商授权书原件;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以上原件查看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如投标人不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资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投标。被委托人身份证(出示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 7 30 日至 2015 8 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00 1200,下午 14 30 17 30 (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与德厚街交叉口行署国际E807 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500.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等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

    址:郑州市福元路15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与德厚街交叉口行署国际E

联 系 人:李壮

    话:0371-65528298

    真:0371-65997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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