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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公物-公开招标-GW2015-1355C-厦门市环境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交通车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30 10:4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GW2015-1355C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厦门市环境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前台电话:0592-2230888

采购项目名称:

交通车租赁服务

来源:

非市级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主要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

交通车租赁服务1项【金龙客车或同档次车型(42座及22座各一辆)】,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

(二)投标人应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提供证书有效复印件。

(三)驾驶员应具有5年以上的驾驶经验,年龄在35-50岁之间。投标人须提供驾驶员的驾驶证有效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投标人提供的被租赁车辆应是2010年1月1日以后购买的车辆,投标人须提供经年检的被租赁车辆的行驶证和营运许可证的有效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投标人必须提供被租赁车辆的保险合同复印件(须确认保险种类),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投标人必须提供被租赁车辆的产权证明材料(行驶证名称须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08月18日止的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邮寄购买的以款到我司账户的时间为准。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本公司咨询台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或邮寄购买(汇款信息见其他),售后不退。  

联系人及电话:傅小姐/李小姐0592-2230888  传真:0592-2225703  

邮寄请寄: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本公司收,邮编:361004

采购文件售价:

人民币200/套,邮寄费到付。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15-08-19 15:30

答疑会、开标地点: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开标大厅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项目经办人:陈先生:0592-2279309,何小姐:0592-2215671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其他:

购买采购文件费用及缴交投标保证金服务费请汇入此账号:

收款单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非矿支行  
    号:40-343001040010641  
报名及缴交其他等费用时供应商应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原GW2015-1355公开招标项目采购失败,现重新组织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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