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6吨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6吨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TC1595AHE
采购人名称: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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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地址:长春市亚泰大街65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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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联系方式: 0431-8501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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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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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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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2108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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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6吨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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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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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用途: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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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6吨水罐消防车,2台,预算金额:140万元。 注:未注明允许进口的设备,必须采用国产设备投标(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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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需求一览表(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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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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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3.整车生产具有CCC认证; 4.具有生产消防车辆许可证; 5.必须具有国家级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及经销商投标; 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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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7月27日至2015年7月3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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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长春市景阳大路4019号英湖商务港14栋4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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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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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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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标 时 间:2015年8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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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标 地 点:长春市景阳大路3999号英湖商务港14栋4楼405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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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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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孙高超、韩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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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431-81209122/89302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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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