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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荔城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多功能抑尘车(雾炮车)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1-28 20:1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莆田市荔城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多功能抑尘车(雾炮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多功能抑尘车(雾炮车)采购

项目编号:[350304]zhx[GK]201701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林

项目联系电话:1395079996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莆田市荔城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

联系方式:小林1395079996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陈13950726899

代理机构地址: 莆田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多功能抑尘车(雾炮车)采购招标公告

受莆田市荔城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委托,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304]zhx[GK]2017012、多功能抑尘车(雾炮车)采购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304]zhx[GK]2017012

2、项目名称:多功能抑尘车(雾炮车)采购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多功能抑尘车(雾炮车)

1(辆)

800000

 

800000

1600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节能证明材料(若有);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前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7-11-28 18:39 报名截止时间:2017-12-18 10:30

9、投标截止时间:2017-12-18 10: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12-18 10:30,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莆田市荔城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拱辰办西洪北街475号24号楼203室

   联系人姓名:林超羽

   联系电话:13950799969

   采购代理机构: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东圳路与八二一北街交叉口帝源首座1902

 项目联系人:陈清霞

 联系电话:13950726899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11-28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包:1 明细 描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节能证明材料(若有);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前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1月28日 20:14 至 2017年12月18日 10: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8日 10: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8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预算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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