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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城市消防主战车采购(GXBSZC2017-G1-103-CZ)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1-28 10:4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那坡县公安消防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城市消防主战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城市消防主战车采购

项目编号:GXBSZC2017-G1-103-CZ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工

项目联系电话:1355716191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那坡县公安消防大队

地址:那坡县公安消防局

联系方式:覃工 135571619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欧玥 13557161911

代理机构地址: 百色市右江区龙景街道锦华尊府逸景A区1栋二单元206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80.2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1月28日 08:00 至 2017年12月0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百色市右江区龙景街道锦华尊府逸景A区1栋二单元206号)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0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0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百色市右江区龙景街道锦华尊府逸景A区1栋二单元206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城市消防主战车采购(GXBSZC2017-G1-103-CZ)招标公告

 

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那坡县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我公司现就《城市消防主战车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城市消防主战车采购

      项目编号:GXBSZC2017-G1-103-CZ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情况介绍:采购消防主战车一辆;车辆尺寸(长×宽×高):8.8×2.5×3.5m、国际底盘、驾驶室采用全封闭式设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

三、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捌拾万贰仟捌佰元整(¥280.28万元)

四、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7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五、投标人资格: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所投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能在消防车辆管理部门上牌、过户、年审;

2.必须是投标车辆的制造商或持有投标车辆制造商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二者不能同时参加报名);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

4.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 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7年11月28日至2017年12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正常工作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百色市右江区龙景街道锦华尊府逸景A区1栋二单元206号)。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文件。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报名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正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4)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人民检察院出具且出具时间在本项目报名有效期内);(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6)近三个月完税证证明或依法免税证明(发票)复印件(新注册单位按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料注明原件的收原件,未注明复印件的验原件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除外),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或彩色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同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电子公章无效)。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齐全并经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否则将被拒绝。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12月20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百色市右江区龙景街道锦华尊府逸景A区1栋二单元206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于2017年12月20日10时00分在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百色市右江区龙景街道锦华尊府逸景A区1栋二单元206号)开标,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机构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或机构负责人)凭法定代表人(或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或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交款银行回单原件、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或机构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投标人应于截标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转账至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分公司账户,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投标人必须于截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从银行基本账户转出并到达以下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长岗支行;

银行账号:2000 6001 0400 02182。

十、联系事项:

招标人:那坡县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人:覃工   联系电话:13557161911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百色市右江区龙景街道锦华尊府逸景A区1栋二单元206号

联系人:欧玥   联系电话:18172081260

十一、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

 

                                                                                                                          

 

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1月28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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