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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社会工作局四所学校校车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27 09:0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受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社会工作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社会工作局四所学校校车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HWZ2015-387FW;采购申请计划编号:P-20150623-001244)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预算金额、服务期限

1. 项目名称: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社会工作局四所学校校车服务采购项目。

2. 项目内容及数量:租车时间为半年(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半年,节假日除外,暂按100天计算)。乘坐学生按照1010人计算(以实际乘座人数为准),每天租用18辆大巴(以实际需要车辆为准)。

3.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叁拾万零陆仟伍佰元整(¥1,306,500.00),本次报价采用单价的方式进行,报价上限为每人每天13元,超过上限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国内注册、已购买本项目谈判文件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持有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近三年以来(开标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均作无效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 7 28 日~2015年 8 3 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传真件):

(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第1-2项资料。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时);

(3)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邮寄另加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 8 19 日9:30~10:00;

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 8 19 日10:00;

3. 投标/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5号开标厅(体育中心东北侧)。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社会工作局

联系人:林杭英           联系方式:0756-7268762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邮编:519015

联系人:袁明聪、3361206(项目咨询)

邱会芳、3361010、3361012(标书售卖)

小姐、3361282(投标保证金)

传真:0756-3361190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分行     户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002020719100346788

其它资金来往账号(投标保证金除外):

开户银行:珠海市工商银行东风支行  户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002025419000015486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社会工作局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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