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公安消防支队排烟消防车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河池市公安消防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排烟消防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排烟消防车采购
项目编号:XPHC2015G1014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一、项目名称:排烟消防车采购
二、项目编号:XPHC2015G1014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内容:50万m3/h排烟消防车一台,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评分办法为综合评分法。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达到本次竞标采购货物及服务要求,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在公告期间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时间:2015年7月27 日至2015年 8月3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地点: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左边政府小区一排)二楼
3、招标文件: 250元/本,售后不退。不接受未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4、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原件供资格审查时核对,由工作人员当场清点出据确认接收清单,如原件不齐或无效的,将拒收投标文件或按无效标处理。
七、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8月17日9时30分
地点: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市政府左边政府小区一排),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届时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要求携带法人授权书及身份证、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原件出席会议)。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于2015年 8月16日17时00分前按规定足额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缴存至以下保证金专户:
开户名称: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帐号: 2114810029300064535
开 户 行: 中国工商银行河池分行营业部
其他形式缴纳的保证金将被认定为无效。
九、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 (www. gxzfcg.gov.cn/)、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cggzy.cn)
十、业务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梁 工
代理机构地址:河池市南新西路132号二楼
联系电话/传真:0778- 2111666 邮 编:547000
采购单位:河池市公安消防支队 联系人:张科长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78-2302718
联系电话:0778-2103396
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 7 月27日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达到本次竞标采购货物及服务要求,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在公告期间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7月27日 08:30 至 2015年08月0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左边政府小区一排)二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8月1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8月1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左边政府小区一排)二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8-211166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池市公安消防支队
采购人地址:河池市公安消防支队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科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工 0778-2111666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河池市南新西路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