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市政管理办公室大沥镇道路喷雾抑尘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市政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 大沥镇道路喷雾抑尘车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605-201711-dl1207-0052
二、采购项目名称:大沥镇道路喷雾抑尘车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693,333.34
四、采购数量:2台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台道路喷雾抑尘车采购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有效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请投标人携带以下资料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所获取招标文件,以下资料必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核对后退回: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注:已按《关于我省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的通告》规定,取得“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只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 2、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年11月16日至2017年11月22日每天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行政服务中心大院4号楼一楼(即大沥巴黎春天商业步行街西门往北约100 米)的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所窗口。 4、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300.00元/套,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5、投标人须先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审核报名资料,然后到银行现金缴款,缴款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所领取招标文件。银行缴款单中“交款人”一栏及其它地方不得填写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如银行要求填写缴款人名称,可填写“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投标人将招标文件工本费汇入以下账户: 户 名: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44501501040001456; 开户行:农行南海叠南支行;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11月16日 至 2017年11月22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行政服务中心大院4号楼一楼(即大沥巴黎春天商业步行街西门往北约100 米)的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所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3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行政服务中心大院4号楼一楼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3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行政服务中心大院4号楼一楼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11 月 16 日 至 2017 年 11 月 22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邱先生,黄小姐 | 联系电话:0757-86300101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周先生 | 联系电话:0757-85551894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54区50座3楼 |
联系人:张定宇 | 联系电话:0757-86300101 |
传真:0757-86368680 | 邮编:528000 |
(三)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市政管理办公室 |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穗盐路大沥市政管理办公室 |
联系人:冯培辉 | 联系电话:0757-85579932 |
传真:0757-85551774 | 邮编:528247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