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市雁塔区城市管理局吸尘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雁塔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雁塔区城市管理局吸尘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雁塔区城市管理局吸尘车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D0817-105ZYT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雁塔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雁南三路
联系方式:李冰 029-85257181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65号启迪清扬时代2号楼D座10层
联系方式:高小淇 郑婧婧 029-88489978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西安市雁塔区城市管理局吸尘车采购项目,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项目用途:道路保洁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项目预算:人民币280万元。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同时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供其身份证);
3、所投车型必须在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
4、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保证金交纳凭证;
5、投标投标人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表、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三个月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三个月纳税证明;
6、参加本次招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11月16日至 2017年11月23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1)投标人出具的对购买人的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
(2)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
2.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65号启迪清扬时代2号楼D座10层业务部。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7日下午14:00。
2.开标时间:2017年12月7日下午14:00。
3.投标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65号启迪清扬时代2号楼D座10层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对外公开发布。
采购项目联系人: 高小淇 郑婧婧(招标八部)
联系方式(电话):029-88489978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行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账 号:61001920900052574742
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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