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县公安局关于采购公务用车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延川县公安局关于采购公务用车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延川县公安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本项目采用公开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具有相应履约能力的服务商参加。有关情况如下:
1、项目编号:YCZFCG -2017-152
2、采购内容: 延川县公安局关于采购公务用车项目
3、该项目最高预算价:760000.00元(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5、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1月8日至2017年11月14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00(法定公休日除外)。
6、报名方式:
(1)投标人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不需提供,但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采购人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告知函》;
(4)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生产厂家不需提供)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报名时须提供以上1-4项证件的原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红色印章)。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8、招标人:延川县公安局 13892157019
9、采购代理机构: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