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液体融雪剂撒布机、小型除雪车(皮卡车加滚刷)、保洁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华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液体融雪剂撒布机、小型除雪车(皮卡车加滚刷)、保洁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液体融雪剂撒布机、小型除雪车(皮卡车加滚刷)、保洁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LHT-2017-266-HW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洪水
项目联系电话:0431-8846662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联系方式:宋智泉 1868662918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华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吕洪水 0431-88466626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东民主大街222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 采购内容 | 拟采购数量 | 采购 预算 (元) | 供货期 | 付款 方式 |
1包 | 液体融雪剂撒布机 | 4台 | 1200000 | 合同签订后20日内到货。 | 验收合格后付 款95%,余5%为 质保金。 |
2包 | 小型除雪车(皮卡车加滚刷) | 3辆 | 600000 | ||
3包 | 保洁车 | 170台 | 253300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货。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并具有采购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多家参加按一个投标人计算。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第二包段所投产品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且在有效期内;具有“3C”认证,能在车辆管理部门上牌过户、年检。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5.3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1月08日 09:00 至 2017年11月1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华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东民主大街222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税务登记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五证合一的企业除外);3、《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3C”认证(原件或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第二包段提供);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8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8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第一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售价:
包号 | 一包 | 二包 | 三包 |
金额 | 500元 | 300元 | 300元 |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于开标前提交不少于下列金额的投标保证金
包号 | 一包 | 二包 | 三包 |
金额 | 2.4万元 | 1.2万元 | 0.5万元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