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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皇县公安消防大队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1-07 09:2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4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赞皇县公安消防大队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118010020001
项目联系人:张妙男
项目联系电话:17732139909
采购人:县公安消防大队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赞皇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5420688
代理机构:石家庄富尧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体育南大街356号裕翔园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5802075
预算金额:5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11月14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11-07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11-09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赞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华书店三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赞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新华书店三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包含本项目合法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3、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条件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以报名时间先后顺序为准);5、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由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6、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供应商近三年信用记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规定,若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有意向的供应商需携带以上证明资料,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法人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 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即可);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5、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网页截图;6、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7、法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公用
备注:1、供应商资格确认: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前往文件发售地点购买文件。未经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供应商(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66635531。2、采购项目编号:FYZB2017-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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