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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公安消防支队消防宣传车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1-06 09:5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京京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昌平区公安消防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昌平区公安消防支队消防宣传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昌平区公安消防支队消防宣传车采购

项目编号:CPXFZD-ZC-0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秀红、胡蔓蔓

项目联系电话:010-8971339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昌平区公安消防支队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城北街道南关村

联系方式:姚助理 010-6071624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京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姚秀红、胡蔓蔓 010-8971339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昌盛路12号乐华仕健康产业园9号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北京市昌平区公安消防支队消防宣传车采购项目,1,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需提供检察院开具的近三年的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依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及“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京财采购【2012】75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投标人近三年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1月06日 09:00 至 2017年11月1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昌盛路12号乐华仕健康产业园9号楼二层京园招标部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京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昌盛路12号乐华仕健康产业园9号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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