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传染病集中隔离留验场所改造应急设备购置(负压救护车)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受 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佛山市结核病防治所)的委托,对 传染病集中隔离留验场所改造应急设备购置(负压救护车)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600-201710-220012-0010
二、采购项目名称:传染病集中隔离留验场所改造应急设备购置(负压救护车)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00,000
四、采购数量:1台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编号:0612-1741T5540135 2、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传染病集中隔离留验场所改造应急设备购置(负压救护车) 3、项目内容:负压救护车一套;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1.财务状况报告可提供以下几种形式之一: (1)经审计的最近一年度财务报告; (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1.2.投标人应依法缴纳税收,须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免税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纳税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1.3. 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及投标截止之日前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免缴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2.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投标人须是国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必须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发改委)《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的救护车产品,须提供汽车整车产品定型试验报告; 5.供应商所报价的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并保证采购人在当地公安车辆管理部门能办理上牌、入户和年审手续; 6.所提供设备及其配套耗材属医疗器械管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同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报价;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三年)参与全国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购买采购文件时,请投标人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可提供以下几种形式之一: (1)经审计的最近一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相应免税证明文件复印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纳税情况递交相关证明复印件; 4.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及投标截止之日前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免缴证明文件复印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复印件; 5.所提供设备及其配套耗材属医疗器械管理的,还需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复印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6.须提供汽车整车产品定型试验报告复印件; 7.提供截止至采购公告后,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企业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网上查询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10月25日 至 2017年11月01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48号华美大厦10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6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6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10 月 25 日 至 2017 年 11 月 1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李小姐 | 联系电话:0757-83126108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黄先生 | 联系电话:0757-83105359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11楼 |
联系人:冯万红 | 联系电话:020-83541732 |
传真:020-83568596 | 邮编:510060 |
(三)采购人: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佛山市结核病防治所) |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金澜南路106号 |
联系人:黄铭锋 | 联系电话:0757-83105359 |
传真:0757-83105359 | 邮编:5280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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