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为民办实事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垃圾车采购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宁夏工银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吴忠市利通区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综合管理局 的委托,对2017年为民办实事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垃圾车采购项目采用 公开招标 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合格资质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计划编号:2017NCZ(WZ)000364
二、项目名称: 2017年为民办实事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垃圾车采购项目
三、项目范围及要求:
1、采购内容: 叉车3台,每台采购预算为80000元,垃圾转运车2台,每台采购预算为80000元。(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供货地点:吴忠市利通区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综合管理局指定
3、售后服务:供方所供项目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和需方要求。
四、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交货
六、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3、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5、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原件);
七、投标人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该交易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吴忠办事处: 0953-2133061 0951-3915750/751/752),询问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吴忠市办事处:13559188704 400-850-3300)。
八、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10月16日至2017年10月23日17:00时止。招标文件费300元,售后不退。
九、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柒仟元整(¥:7000元)
缴纳账号: 投标人CA锁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系统内本项目随机生成的子账号(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以系统提供信息为准。)
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开标前一天17时整。
(1)投标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CA网上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随机虚拟账户,可按该账户直接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务必按照网上系统提供的子账号缴纳保证金,投标时出现问题、账号填写有误或没及时缴纳将导致保证金无法按时到账,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退还保证金一律按照缴纳公司的基本账户进行退回。
十、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包括现场领取最终纸质版招标文件的通知)。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十一、公告发布媒介: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与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www.nxzfcg.gov.cn)同时发布。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7日上午8:30—9:00时前。
十三、开标时间、地点及其联系方式:
时 间:2017年11月7日上午9:00时
地 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利华街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方联系人:马红霞 电话:18295237335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马磊 电话:18195279527 0953-2020552
宁夏工银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