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县城管局车辆采购项目(一包段)二次招标公告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尉氏县城管局委托,对尉氏县城管局车辆采购项目(一包段)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尉氏县城管局车辆采购项目(一包段)二次
1.2项目编号:尉财采公开2017041
二、项目概况
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2预算总额:约362万元;
2.3采购内容:160环卫湿式推土机1台、50铲车1辆、150型挖掘机1台、3.5吨压路机1辆、高空作业车1辆、大型自卸车1辆、打捞船2艘、皮卡车6辆、防汛车(商务车)1辆;
2.4交货期:20日历天;
2.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及行业标准;
三、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3供应商若为经销商的需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授权一家经销商);
3.4供应商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供应商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查询申请函(见附件)、查询申请表(见附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查询资料均需要加盖公章,并用曲别针装订】。
3.5供应商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供应商报名至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供应商存在信用问题,采购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4.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或法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注:(1)报名时须符合资格要求内容条件,以上报名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留原件,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将被拒绝。
(2)供应商现场报名后请及时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报名,如报名结束后不进行网上报名,后果自负。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6日至2017年10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 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5.2报名地点: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尉氏县建设路与福园路交叉口向西100米宏泰大厦四楼)报名处;
5.3招标文件售价800,售后不退;
5.4招标文件的获取:现场购买;
5.5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5.6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仅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尉氏县城管局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13598799616
采购人地址:尉氏县尉州大道东段
招标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1-65381296
代理机构地址: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座5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