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黄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车辆采购(三次)公告
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就内黄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车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三次),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招标项目名称:内黄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车辆采购(三次)
1.2.招标编号:内采购公开(2017)028 号
1.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招标项目基本概况:
执法车辆采购22辆,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基本技术要求”
1.5 采购预算:198.71万元
2.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2.1投标单位应符合下述项目(标段)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车辆生产厂家或者经销商。■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原件,投标内容在证照登记或许可范围),■提供税务登记证(原件,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厂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原件;经销商需提供生产企业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生产厂家只能授权一家经销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业绩一份。(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3 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本章2.1款注明原件的,相关原件于评审时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核,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投标单位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2.4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2.5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图片』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图片』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网站截屏加盖公章)。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7年10月 13日—2017年10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内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南楼梯口(县城东环路中段东侧);
3.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3.4 本次公开招标实行无记名购标,购标时不用提供任何资质,交费领取招标文件即可。投标人妥善保管报名票据并于开标时提交。
3.5 本次公开招标如有澄清与修改或延期,供应商均可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介直接查看公告,不再进行书面通知,供应商应随时关注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事宜
4.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1月3 日上午10:00。
4.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内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南楼梯口(县城东环路中段东侧)。
4.3开标地点:内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县城东环路中段东侧)。
5. 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内黄县招标采购综合网”网站上同期发布。
7. 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内黄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13383728999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秦先生
电话:13213261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