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平沙镇市政管理服务中心自卸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珠海市平沙镇市政管理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珠海市平沙镇市政管理服务中心自卸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珠海市平沙镇市政管理服务中心自卸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JZ2017-H030W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细培
项目联系电话:1892693919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珠海市平沙镇市政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平沙四路和沙宁巷的交叉口
联系方式:谢珊珊 0756-775244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细培 18926939198
代理机构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受珠海市平沙镇市政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平沙镇市政管理服务中心自卸车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DJZ2017-H030W)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预算金额、交货期
1. 项目名称:珠海市平沙镇市政管理服务中心自卸车采购项目
2. 项目内容及数量: 采购1辆自卸车,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
3. 项目预算总价:人民币壹拾陆万伍仟伍佰元整(¥165500.00元);
投标报价总上限: 人民币壹拾陆万伍仟伍佰元整(¥165500.00元);超过此上限价的投标报价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条规定。
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机构,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投标人需提供企业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查询证明中投标人或其法人代表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资格审查不通过,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当月开始计算。)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作无效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0月16日~10月20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
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以邮寄的方式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如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邮购另加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10月27 日15:00-15:30;
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10月27 日15:30;
3. 投标/开标地点: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
五、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媒体
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政府网站(http://www.zhdz.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珠海市平沙镇市政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平沙四路和沙宁巷的交叉口
联系人:谢珊珊 联系电话:0756-7752440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
邮编:519015
联系人:吴细培(项目咨询) 联系电话:18926939198
标书售卖:黄惠娴 联系电话:0756-2651788
保证金:何小姐 联系电话: 13527216783
传真:0756-651780 邮箱:997347803@qq.com
七、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梅华路支行
户名: 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44001 64684 10525 01278
其它资金来往账号(投标保证金除外):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珠海梅华路支行
户名: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400 1646 8410 5250 0387
珠海市平沙镇市政管理服务中心
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条规定。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机构,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3.投标人需提供企业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查询证明中投标人或其法人代表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资格审查不通过,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当月开始计算。)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作无效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5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16日 08:30 至 2017年10月2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邮购另加50元,邮购另加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7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27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公开招标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