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采购项目(三次)询价公告
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宿松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现对宿松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则
1.采购编号:CG-AQSS-2017-070
2.采购方式:询价
3.最高控制价:55.9万元
4.采购人:宿松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5.采购内容、技术参数及要求:见询价文件附件1
6.供应商资格条件:
a、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
b、投标人须为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专业供应商,(以营业执照范围)
c、注册资金壹佰万元整。
d、信誉要求:
(1)投标人无因串标、骗取中标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被以下部门取消(或限制)投标资格,且在被取消(或限制)投标资格期限内:
①被省级及以上相关行政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②被安庆市相关管理部门取消在全市范围内投标资格;
③被宿松县相关管理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2)投标人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上信息由评标委员会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官方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写入评标报告。
(3)投标人一年内无被宿松县相关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15分(含)以上的。
(4)投标人近3年(自2014年10月18日到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内:
①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②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以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中标公示结束后由第一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提供企业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投标人在投标资料中须出具无第(1)、(3)、(4)等三种情形的书面承诺函。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7.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7年10月18日14时30分止,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开标室(宿松县东北新城龙井路与太白路交叉处,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 )。
8.询价文件的领取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3日至2017年10月17日投标人网上报名后,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工本费网银在线支付,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报名不成功。
(2)网上报名流程:
a、网上注册。投标人(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会员才能办理网上报名。请各投标人(供应商)及时完成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会员入库登记申报工作。具体详见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aqzbcg.org/)、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aqzbcg.org/Front_ss/)上的《关于面向全国征集投标企业网上登记诚信库的公告》。(注:已注册成为会员的单位不需再注册,但单位相关信息若有变更须及时更新)。
b、已注册成为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会员单位的投标人(供应商),通过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网上项目招标公告中点击“我要报名”,登陆后根据系统提示流程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c、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17年10月13日至2017年10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售价为400元/份,售后不退。
9.递交方式:直接送达,逾期送达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注:(1)供应商如发现询价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内容时,请在投标截止日2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反映,未对询价文件提出异议或要求澄清的,将视为完全理解并默认询价文件所有条款,并同意放弃对询价文件有不明或误解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
(2)凡参加的供应商均视作认同本次询价的各项约定事宜(包括供应商资格、技术参数、相关日期、定标方式等),供应商不得以各类约定事宜提出质疑。
二、投标及评标
1.投标文件构成:
(1)投标文件封面格式(格式见附件2)
(2)总报价单(格式见附件3)
(3)货物设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4)
(4)技术参数偏离表(格式见附件5)
(5)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见附件6)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7)
(7)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格式见附件8)
(8)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应按本询价文件附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文件,没有提供格式的可以自行设计。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供应商需将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一个正本、两个副本) ,正副本封面右上角上应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供应商应将已装订成册的正副本文件均放入密封袋中并且按询价函规定的时间及地点现场递交。密封袋的密封处必须贴上封条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供应商代表签字,骑缝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密封袋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电话联系人。
本次投标是采用综合报价(含货物、安装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等相关费用)。且应含在投标总报价中。
中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询价项目参加报价的有效供应商少于3家时,将根据财政部第74号令的相关规定可转为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或重新询价。
5.成交原则:最低评标价法。询价小组根据标的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6.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1)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
(2)商务报价超过预算价的;
(3)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的;
(4)委托他人办理而未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的;
(5)供应商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且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6)商务报价一经涂改,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的;
(7)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主要实质性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8)对产品技术规格未详细应答或未能说明报价产品的有关技术规格、偏离情况和配置清单的,致使其投标文件无法评审的;
(9)投标文件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
(10)询价小组认定有重大偏差的;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7.询价程序:
(1)询价程序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为依据。
(2)询价工作由询价小组进行,询价小组成员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数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询价小组成员将从安徽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抽取。询价小组先按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a、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审查供应商的投标函、营业执照、资质要求、供应商承诺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法定代表人直接来投标要出具有效证明)。授权书不齐或格式不符的,作废标处理;出具虚假授权的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记为不良记录(授权书格式见附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与采购人有利害关系的供应商,均不具备投标资格。
b、标书规范性。投标文件是否规范、完整,是否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采购产品的种类、数量、质保及其他要求,是否逐项如实填写规格响应表(如果完全复制招标文件技术参数或者经专家审查发现有不实之处,作无效投标处理),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及国家强制性认证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提供证书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c、附件1要求的符合性
询价小组按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合同签订
1.成交供应商应及时与代理机构联系领取成交通知书。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主动及时与采购单位联系签订采购合同,并到县交易中心完成见证工作。
2.成交供应商在取得中标资格后,不签订合同,将会被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内,限制其在一至三年内参与宿松县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供应商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货物交付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货款一次性付清。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宿松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宿松县人民路104号
联系人:熊先生
电 话:13965812928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宿松县人民西路410号三楼
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0556-7832849 13866010556
宿松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 10月 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