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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公安消防大队购置登高消防车和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0-11 10:5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潢川县公安消防大队购置登高消防车和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潢公采【2017】 04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潢川县公安消防大队购置登高消防车和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采购人为潢川县公安消防大队,本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有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潢川县;

   2.2 招标范围:登高平台消防车和水罐消防车及随车器材;

   2.3 供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180天;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是所投车辆的制造厂家或代理商;

3.3、车辆须具有国家强制性认证证书(3C 认证),若在开标前不能提供,需承诺在车辆交付时提供,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承诺。

3.4、供应商须到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

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公章)。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 11 日至2017年 10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单位,售后不退。

4.3 报名要求:(1)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明文件(三证合一的除外);(3)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3C 认证(或承诺);(5)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6)资格要求第 3.5 条信用信息网页查询记录(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以上相关资料审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 套(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

备注:投标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将取消其报名或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 11 月 2 日 9 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购   人:潢川县公安消防大队

        址:潢川县航空路西侧

   系   人:崔先生

  话:15137625151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信阳市羊山新区中乐百花大厦五楼

   系   人:吕先生

  系 电 话:18503761206

 

监督部门:潢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6-5528602

2017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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