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公安消防大队泡沫消防车及随车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平舆县公安消防大队泡沫消防车及随车器材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河南众益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受平舆县公安消防大队委托,就平舆县公安消防大队泡沫消防车及随车器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及名称:
1、项目编号:2017-CG-G060-088
2、项目名称:平舆县公安消防大队泡沫消防车及随车器材采购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招标货物概况:
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包:A标包预算70万元,B标包预算30万元
标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规格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A标包 | 泡沫消防车 | 1辆 | 详见招标文件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
B标包 | A类泡沫灭火剂 | 5吨 | 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 | ||
水系灭火剂 | 3吨 | ||||
65型中压水带 | 50盘 | ||||
65型高压水带 | 50盘 | ||||
80型中压水带 | 30盘 | ||||
80型高压水带 | 30盘 | ||||
手提式防爆对讲机 | 10部 | ||||
移动照明灯组 | 1套 | ||||
液压机动泵组 | 1套 | ||||
无线遥控炮 | 2套 |
注:本项目共分2个标包,一个投标人只可参加其中1个标包货物的投标,但投标人不得将一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A标包(泡沫消防车)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
2、投标人需为生产厂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需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主要技术参数,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设备或产品;所投产品需在中国消防产品质量信息查询系统 http://www.cccf.net.cn/可查询,并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需提供产品质量保险单;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售后本地化服务能力,需在河南省区域内长期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及售后服务配件库,且设立时间需达1年以上(提供租房合同证明及配件库照片);
5、投标人所投车辆应具备: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国五3C认证)、售后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标准《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五星级认证证书;
6、 投标人提供所投车辆产品工信部的公告目录和免税证明;承诺能够提供消防车辆管理部门落户上牌所需要的完备、齐全、有效的一切文件,确保所投的车辆能够在使用地上牌、过户、年审,企业法人需签署提供负责承担登记注册上牌承诺书。
4.2 B标包(随车器材)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厂家唯一授权经销商;
2、投标人需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需提供生产厂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主要技术参数,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设备或产品;所投产品需在中国消防产品质量信息查询系统 http://www.cccf.net.cn/可查询,并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需提供产品质量保险单;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售后本地化服务能力,需在河南省区域内长期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及售后服务配件库,且设立时间需达1年以上(提供租房合同证明及配件库照片);
5、投标人所投器材应具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合格检测报告。
4.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有效健全的财务审计报告(2014、2015、2016年度;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按成立年份推算);投标人需提供近一年(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企业纳税证明及社保证明材料(并提供查询途径);
4.4、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页面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4.5、投标人应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查询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期间)。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须知
报名时须携带资料:1、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证明文件、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文件(近一年)、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公告“四、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提交报名资料原件;2、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注:以上所有证件、证明须出示原件并留存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六、报名时间、地点和资料获取
1、报名及资料获取时间及地址: 2017年10月11日至 2017年10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 11:30时 ,下午14:30 时至17:30 时。
2、地点: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业务股,资料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A标包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元),B标包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元)。
于投标截止前一日17:00前到帐,由投标企业基本帐户直接汇入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
收款单位: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平舆支行
账 号:246820578944
投标保证金交纳和退还:投标保证金以按规定时间到达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帐户为有效,必须以银行电汇或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现金交纳。票据出票地或电汇汇款地必须与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名称一致,转帐支票出票人、电汇汇款人均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到帐的为无效,并请投标人自行计算资金在途时间,由于资金没有及时到帐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单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在备注栏中备注项目名称及标段,否则其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7年10月31日9时30分;
2、开标地点: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厅。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舆县政府网》、《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舆县公安消防大队
地 址: 平舆县驻新公路王栋桥西100米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1378335060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众益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12号河南合作大厦B座20楼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7339659865
十一、监督方:
采 购 办 电话: 电话:0396—5027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