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公安消防支队(2017年)消防车辆采购项目(DE包)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衡水市公安消防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衡水市公安消防支队(2017年)消防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衡水市公安消防支队(2017年)消防车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SZFCG2017G106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 甲
项目联系电话:0318-555863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衡水市公安消防支队
地址:衡水市和平西路708号
联系方式:李 甲 0318-555863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 吴春喜 0318-2351896
代理机构地址: 衡水市人民西路1819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D包预算193万元,采购32米登高平台车1部,E包预算120万元,采购防化洗消车1部,以上各包车辆均要求为国产消防车辆,详细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150日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的工商经营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的企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供货能力。投标时提供: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证照;2、法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文件;3、投标车辆3C认证证书和车辆检验报告(可以是国IV的证书与报告,交车必须为国V车辆);4、近3年内,在参加政府采购和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5、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2016年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成立不足半年的供应商需提交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证资金缴纳记录);6、企业简介;7、保证金银行回执。 本项目只接受消防车专业生产厂家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1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29日 10:35 至 2017年10月1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hsggzy.hengshui.gov.cn/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9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9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河北省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报名地点及招标文件发放方式: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通过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http://hsggzy.hengshui.gov.cn/),选择“市场主体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供应商,请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http://hsggzy.hengshui.gov.cn/),及时进行网上注册,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按网站“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持所需的各项材料到现场一次性完成注册登记、资料验审,地点:河北省衡水市人民西路1819号—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1房间)。外地供应商可就近选择河北省内任意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资料验审。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1、项目技术部分:0318-5558633 李 甲
2、项目商务部分:0318-2351896 吴春喜
3、传真:0318-2351896
4、邮箱:hbhszfcg@163.com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衡水市政府采购网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