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受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安消防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BHJ1708-CD-08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洪宇、李宏伟
项目联系电话:1532426060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安消防大队
地址:承德市丰宁县
联系方式:吕彦山0314-597590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梁洪宇、李宏伟15324260606
代理机构地址: 承德市双桥区府前路华峰中心A座303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条件要求。2、投标车辆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即3C认证)。3、如代理商参加投标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若制造商参加投标,则不能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不参加投标的,同一品牌同一产品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28日 09:00 至 2017年10月1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fn.ggzyjyw.com)网上下载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fn.ggzyjyw.com)网上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8日 08: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8日 08:30
六、开标地点:
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潜在投标人可于2017年9月28日至2017年10月10日17时00分前登录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市场主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
(2)首次投标需访问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fn.ggzyjyw.com),到“市场主体登录”-“投标方登录”页面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附件并提交验证,然后携带原件到交易中心进行现场验证,通过后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人民币/标段,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由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现场收取。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