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购置警用车辆项目(CCGP2017040G)公开招标公告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 受 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的委托,对 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购置警用车辆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604-201709-7054-0020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购置警用车辆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834,842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体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如是分公司投标,须提供总公司的投标授权书。 4.其他事项说明: 1.采购文件公示 公示时间:自2017年9月26日至2017年10月9日止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我中心提出质疑。 2.领取采购文件 带备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现场报名领取,资料经审核后符合供应商资格的方能参与本项目,仅限刷卡缴费: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如是分公司投标,须提供总公司的投标授权书。 3.采购活动监管部门 佛山市禅城区财政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大福南路6号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281153 4.电子版和纸质版投标文件提交要求 投标文件的提交:本项目电子版和纸质版投标文件均须提交。 1.纸质版投标文件:2017年10月25日8时45分至9时30分,以密封包装当面递交。 2.电子版投标文件:开标会结束后,以U盘的形式当面递交(接收后将退回U盘)。 3.电子版投标文件要求:为PDF格式,是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的扫描件,或加盖电子章的电子文档。投标人必须保证电子版和纸质版投标文件的一致性,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9月26日 至 2017年10月20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绿岛湖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B1座8楼窗口服务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5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绿岛湖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B1座8楼
十、开标时间:2017年10月25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绿岛湖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B1座8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9 月 26 日 至 2017 年 09 月 30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刘小姐 | 联系电话:0757-82345019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高先生 | 联系电话:0757-8272981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 |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绿岛湖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B1座8楼 |
联系人:周秋洋 | 联系电话:0757-83036378 |
传真:0757-82345012 | 邮编:528061 |
(三)采购人: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 |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清水一街1号 |
联系人:高彬 | 联系电话:0757-82729810 |
传真:0757-82267232 | 邮编:5280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