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超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苍南县龙港镇综合管理执法大队环卫车辆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苍南县龙港镇综合管理执法大队就苍南县龙港镇综合管理执法大队环卫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CNDL2017330-1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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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一 | 吸污车(8吨) | 1 | 辆 | 460000元 | 详见招标文件 | |
标段二 | 压缩式对接垃圾车(5吨) | 2 | 辆 | 620000元 | 详见招标文件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独立法人企业;
2、所投车辆必须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并可上车牌;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投标截止之日前2个月内各级各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均有效。有关查询程序咨询各级各地检察院);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7-09-26至2017-10-1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2.报名/发售地址: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大厅(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苍南超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灵溪镇江湾路宋桥庭院26幢3单元201室)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7-10-16 14:30:00
七.投标地址: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收标区(苍南县灵溪镇环保大厦4楼)
八.开标时间:2017-10-16 14:30:00
九.开标地址: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苍南县灵溪镇环保大厦4-5楼,具体开标室以当日4楼大厅电子公告牌指示为准)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标段一9000、标段二12000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非现金)
收款单位(户名):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 工行苍南支行
银行账号:1203284029200215844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a)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三(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b)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c)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d)报名登记表;
3. 已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成功注册入库的供应商,以上所要求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只需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未注册入库的供应商需提供所有资料原件。
4.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允许获取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5.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对供应商进行信用甄别,详细规定见“投标通知(邀请)书”。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苍南超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13587830757)
联系电话:0577-68803069
传真:0577-68803069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宋桥庭院26幢3单元201室
2、采购人名称:苍南县龙港镇综合管理执法大队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738381388
传真:0577-64202114
地址:苍南县龙港镇金钗街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59867927
传真:0577-59867927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218号(财税大楼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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