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人民法院囚车购置项目询价公告
中牟县人民法院囚车购置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采购方式为询价,采购人为中牟县人民法院,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就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具备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进行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1 项目名称:中牟县人民法院囚车购置项目
1.2 项目编号:中牟政采询价2017-09-07
二、项目概况:
2.1 采购方式:询价
2.2 采购内容:囚车购置,详见询价文件。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车辆改装前的原车辆(以下简称基型车)为合法授权经销商或代理商的,供应商必须提供基型车厂家授权经销商或代理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维修证明
3.4 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意事项;
3.8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自询价公告发布之日后);
3.9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询价通知书发售信息
4.1报名及询价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9月22日起至2017年9月26日 (法定公休日和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时,下午15:00—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中州大道交叉口金成时代广场6号楼808室)报名并领取询价文件。
4.2询价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4.3报名时须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资料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注: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并提供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30日9时30分。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中州大道黄河路金成时代广场6号楼808室)。
5.3 未按询价文件规定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牟县政府采购网》等网站上同时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牟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潘先生
电话: 15890000715
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0371-55365976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中州大道交叉口金成时代广场6号楼8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