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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流量排水抢险特种车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9-22 08:3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受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对[350900]YX[GK]2017002-1、大流量排水抢险特种车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900]YX[GK]2017002-1

2、项目名称:大流量排水抢险特种车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其他专用汽车 1辆 1800000
1800000 3600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清单》的通知》(闽财购[2014]21号)文件,本次采购产品未办理进口审批手续,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报价,只接受国产产品参与报价。[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2)其他政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八项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第16条。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
资格要求(注:招标文件中与此项有冲突和矛盾的,以此项为准。)(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询价货物及服务的代理商或制造商。(供 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加盖供 应商单位公章): 1.1营业执照; 1.2税务登记证书;(若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可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书) 1.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均需提供); 1.4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均需提供); 1.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 (2)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报价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4)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 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供 应商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专业人员的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7)供 应商在报价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报价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和供应商代表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供 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必须胶装在响应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8)供 应商所报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强制节能清单、3C认证等),必须提供规定的产品并提供该产品有效的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 应商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所报强制节能产品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位置复印件; 注: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报价,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宁德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7-09-22 09:00 报名截止时间:2017-10-07 09:00

9、投标截止时间:2017-10-12 0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10-12 09:00,宁德市蕉城区东侨经济开发区塔山路3号1栋二楼会议室(国资委)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姓名:陆泽航

   联系电话:05932977376

   采购代理机构: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东侨经济开发区塔山路3号1栋

 项目联系人:陈一寿

 联系电话:0593-2292676

 网址:218.5.222.40:8090

 开户名: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17-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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