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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公安局购置执法执勤车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9-12 16:1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招标条件:

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郑市公安局的委托,就新郑市公安局购置执法执勤车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单位前来报名。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郑市公安局购置执法执勤车辆项目

2、采购编号:新财购-2017-222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5、招标内容:一标段:20辆警车

二标段:10辆警车

三、报名条件:

   1、投标单位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投标人须具有本次采购经营范围,可以是制造商或是由制造商书面授权的代理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生产厂家具有国家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机械科学研究院工程机械军用改装车试验场共同颁发的“巡逻车”或者相关系列产品试验报告,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以上厂家资质的复印件(须加盖厂家公章)。

2)生产厂家能提供“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长春)”出具的相关系列用车底盘及整车(相关军警用四轮车即可)的检验报告,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以上厂家资质的复印件(须加盖厂家公章)。

4、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5、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截止日前“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查询对象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6、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禁止投标(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查询截图附在投标文件里)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新郑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财政局采购办办理会员审核、备案等手续,详细内容见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文件下载--申请加入新郑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流程及提供资料,再进行网上报名。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开标时投标单位须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进行核对:

1)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最近三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须签字并盖章)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

3)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最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采购公告发布日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与采购人或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服务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8)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截止日当天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查询对象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9)企业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最新查询截图。

(10)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涉及的资料

五、网上报名时间: 2017 9 12日至 2017 9 20  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及招标文件获取:

本项目采用网上支付标书费和保证金

1、该项目投标保证金:

一标段:贰万元整,标书费500元整。

二标段:贰万元整,标书费500元整。

2、缴纳方式:以转帐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

3、保证金缴纳日期: 2017 912 日至 2017 9 2117时前(必须在此时间段内进行绑定)。

   标书费缴纳日期: 2017 9  12日至 2017 9 2117时前(必须在此时间段内进行绑定)。

(注:保证金支付需要按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完毕,如果多个标段,需要逐标段分笔足额支付,且保证金支付帐号必须与会员库注册的开户行帐号一致。支付保证金/标书费之后,需在该项目的项目信息“网上报名”一栏中,对所投项目进行保证金/标书费绑定,否则不能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报名无效。详细流程见本单位会员系统通知栏)

收款单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新郑支行(网点号-105491000127

银行账号:41001583010050203430-0004(保证金交纳帐户)

          41001583010050203430-0005(标书费交纳帐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郑市公安局

联 系 人:牛先生      联系电话:18638195365

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1-85902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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