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生活垃圾卫生处理场喷药车及推土机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受 汕头市生活垃圾卫生处理场的委托,对 喷药车及推土机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500-201708-170-0010
二、采购项目名称:喷药车及推土机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58,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概况:采购喷药车及推土机各一辆。 2.报价要求:人民币柒拾伍万捌仟元整(¥758000.00)(超出预算的投标报价无效)。 3. 技术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 5. 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年9月11日起至2017年9月15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址:汕头市锦龙路锦晖大厦6梯二楼217室。 电话:0754-88166891 传真:0754-88166891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带原件现场校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已取得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证书复印件);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书原件。 (4)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带U盘拷贝。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符合本项目采购内容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书);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相应产品的销售业绩、财务状况正常。 3)在广东省内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 4)若报价人拟提供的货物不是报价人制造或生产的,那么报价人须得到货物制造商或生产商就该次投标的正式授权及技术服务承诺书。 2.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9月11日 至 2017年09月15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锦龙路锦晖大厦6梯二楼217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30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汕头市锦龙路锦晖大厦6梯二楼217室
十、开标时间:2017年09月30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汕头市锦龙路锦晖大厦6梯二楼217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9 月 11 日 至 2017 年 09 月 15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工 | 联系电话:0754-88166891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吴先生 | 联系电话:0754-82534468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
联系人:李珈珈 | 联系电话:0754-88166891 |
传真:0754-88166891 | 邮编:100062 |
(三)采购人:汕头市生活垃圾卫生处理场 | 地址:汕头市金平区雷打石 |
联系人:黄紫阳 | 联系电话:0754-82534468 |
传真:0754-82537820 | 邮编:515031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