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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福州市公路局长乐分局双排座轻型自卸汽车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20 15:3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市公路局长乐分局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1、招标文书编号:2015-CCZB185G(2015长财购计[085]号)
2、招标项目内容:福州市公路局长乐分局双排座轻型自卸汽车采购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用途
数量
简要技术指标
采购单位
联系电话
地址
双排座轻型自卸汽车 专用汽车 公路局使用 3辆 乘坐人数:5人,车身颜色橘黄色,助力转向,电动窗,原装空调。其他技术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福州市公路局长乐分局 0591-28818376 长乐市
3、预算资金:42.0000万元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5-07-20至2015-08-05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88号闽发大厦16层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联系人: 李杰
7、联系电话: 0591-87554016 传真: 0591-87554016
   公司网址: http://www.cczb.net E-mail: fjscczb@163.com
8、投标人资格: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法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投标人须知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法人代表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必须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5)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国家强制认证3C产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产品的3C证书,未提供证书或提供不完整的视为无效投标。(6)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1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 201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8)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的规定投标人需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含企业、法人代表和投标代表)。(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投标文件正本必须为原件)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含投标人认为须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网页截图等)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有原件备查。
9、投标截标时间: 2015-08-12 09:00:00(北京时间)
10、开标时间: 2015-08-12 09:00:00(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88号闽发大厦16层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晋安支行
    开户名称: 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 1402028109600026871  
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2015-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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