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消防支队采购水罐消防车项目招标公告
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随州市消防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随州市消防支队采购水罐消防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随州市消防支队采购水罐消防车项目
项目编号:ZXCGDL017081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祖云
项目联系电话:0722-333001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随州市消防支队
地址:随州市曾都区交通大道440号
联系方式:联 系 人:张金全 联系电话:1880866198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 系 人:杨祖云 联系电话(传真):0722-3330019
代理机构地址: 随州市青年路208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随州市消防支队采购水罐消防车项目招标公告
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随州市消防支队委托,现就“随州市消防支队采购水罐消防车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经营资格能力的并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随州市消防支队采购水罐消防车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XCGDL0170818
三、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3.1 采购内容:一台水罐消防车
3.2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3.3 交货地点:随州市曾都区交通大道K010
四、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4.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营业执照内经营范围有消防车制造内容,没有处于有关行政管理、司法部门限制投标期内;
4.2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试验报告;
4.3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进入国家工信部国五排放标准公告目录;
4.4投标人近三年(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4.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5和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净利润不得为负值;
4.6售后服务体系及快速响应服务的相关证明材料;
4.7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 6]285号)规定,投标申请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在本项目投标资格评审前,若投标申请人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其投标申请作无效处理;
4.8投标人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关于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函;
4.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 (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上必须附有企业法人代表、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和QQ邮箱)到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随州市青年路208号)五楼政府采购代理室报名并提供下列有效原件资料(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不退还外,其余原件查验后退还):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③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试验报告;④国家工信部国五排放标准公告目录;⑤售后服务体系及快速响应服务的相关证明材料;⑥ 2015和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⑦类似项目业绩;⑧信用信息查询记录;⑨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⑩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上述资料须提供一套完整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资料不完整的或与原件不相符的或弄虚作假的,以及经查询,申请人的信用信息查询有不良记录的和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自2015年8月至今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出具时间为2017年8月24日及以后),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受其投标报名。
6.2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年8月28日至2017年9月1日,每天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6.3认购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9日15:30时,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7.2投标文件送达及开标地点: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随州市青年路208号)。
7.3投标文件的递交人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经验证后接受,否则,将导致其投标投标文件被拒收。
7.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九、联系人及电话:
招 标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随州市消防支队
联 系 人:张金全 联系电话:18808661986
招标代理机构: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地 址:随州市青年路208号
联 系 人:杨祖云 联系电话(传真):0722-3330019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四、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4.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营业执照内经营范围有消防车制造内容,没有处于有关行政管理、司法部门限制投标期内;4.2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试验报告;4.3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进入国家工信部国五排放标准公告目录;4.4投标人近三年(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4.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5和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净利润不得为负值;4.6售后服务体系及快速响应服务的相关证明材料;4.7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 6]285号)规定,投标申请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在本项目投标资格评审前,若投标申请人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其投标申请作无效处理;4.8投标人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关于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函;4.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28日 08:30 至 2017年09月0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随州市青年路208号)五楼政府采购代理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要求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19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19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随州市青年路208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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