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公安局鼎新消防中队消防车购置采购项目第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金塔县公安局鼎新消防中队消防车购置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三次公告
金塔县鑫盛源通招标有限公司受金塔县公安局的委托,对“金塔县公安局鼎新消防中队消防车购置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现进行三次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JTCB(2017)144号
二、招标内容:8吨水罐消防车一辆
三、采购预算金额:¥680000.00元(大写:陆拾捌万元整)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投标供应商须为投标产品设备的制造商或投标产品代理商(生产厂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经销商投标的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2017年8月28日至2017年9月1日9:00-11:3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符合上述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到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进行报名并现场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9月20日14:30-15:00(北京时间)
地点: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逾期不予受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9月20日15:00(北京时间)
地点: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九、保证金专用账号及金额:
账户名: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金塔支行
帐 号:6205 0164 0501 0000 0030
保证金金额:¥11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
缴纳方式:电汇、转账(汇款单附言栏内填写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如不按要求备注,导致无法查出到账信息不能正常参与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保证金必须于2017年9月18日17:00(北京时间)前,由供应商基本账户汇款至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个人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金塔县公安局
联系人:张世武 联系电话:18993708188
地 址:金塔镇解放路37号
采购代理机构:金塔县鑫盛源通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秀红 联系电话:13893757583
地 址:酒泉市金塔县西苑南小区附属楼7号门店
十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十二、是否PPP项目:否
金塔县鑫盛源通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