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京环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环卫作业车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清丰京环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清丰京环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环卫作业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清丰京环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环卫作业车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兰生
项目联系电话:6879812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清丰京环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人和大道与文化路交叉口向北园林局绿化大队院内
联系方式:1590366724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何兰生 010-68798120
代理机构地址: 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中国电工大厦7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控制金额(万元) | *项目总预算金额(万元) |
1 | 洗扫车 | 辆 | 2 | 140 | 484 |
2 | 小型洗扫车 | 辆 | 1 | 50 | |
3 | 低压清洗车 | 辆 | 1 | 45 | |
4 | 高压清洗车 | 辆 | 1 | 35 | |
5 | 大型清洗车 | 辆 | 2 | 100 | |
6 | 扫路车 | 辆 | 2 | 114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6.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2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6.3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备案,获得招标文件6.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84.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25日 09:00 至 2017年08月3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中国电工大厦7层716会议室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1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1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中国电工大厦7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材料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审查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 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除外);
-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 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经销单位应提交制造商同意其代理的资格证明和制造商同意其参加本次投标的正式唯一授权书。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