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执法执勤车辆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新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就新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执法执勤车辆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积极参与。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执法执勤车辆购置项目
2.2招标编号:洛新交易【2017】238号
2.3审批编号:洛新政集采【2017-08-8570】
2.4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约45万元
2.6供货期: 10 日历天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具备有效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3.提供生产制造商的授权书;
3.4.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3.5.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8日上午8:30至8月24日下午18:30。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本次采购通过新安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供应商登录中心网站(www.xaxggzyjyzx.cn)点击“供应商登录”,通过 “证书Key”方式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 0379-69921072,63922311)。招标文件300元。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9月7日下午15:10时(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公告期为五个工作日。
六、本项目参加开标人员:姚刚、史文燕
七、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按照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联系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城关镇新城人和路50号
联系人:郑华龙
电 话: 13707691338
代理机构: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芳林路东南角临涧综合楼203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79-63305880
邮 箱:jyzb0001@163.com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