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齐云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垃圾转运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NCG2017103
一、采购内容:智能水平移动站3台,8吨勾臂车一辆,6吨压缩式垃圾对接车一辆。预算:约158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2.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时需提供上一年度或近期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近期纳税相关材料和近期缴纳社保相关材料);
2.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如场所照片或技术人员名单);
2.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投标时需自行提供);
2.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法人资格,经营范围许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招标货物。
2.3其他要求:
2.3.1产品为国V排放,通过国家CCC强制认证,有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环保公告目录(投标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3.2如果不是自己制造的,应得到货物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正式授权(投标时提供原件,复印件装订在标书内),允许其提供该货物。
2.4本项目需提供如下样品: / ;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投标人须在网上报名并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7若本采购项目未明确要求采购进口产品,则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即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2017年7月25日8时至2017年7月 31日17:30时;
3.2获取渠道: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均可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门户网站投标单位登录处进行用户登记后缴纳工本费400元下载招标文件(用户登记操作及审核联系QQ群:172359788),并请随时关注网站答疑澄清,在规定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参加投标。
3.3特别提示:
3.3.1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报名;
3.3.2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报名结束前等可能存在的高峰期。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须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30000元 。请于 2017 年 8 月 15 日 8 时 00 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从投标人基本帐户以电汇或银行转帐方式汇至:(特别提示:若本项目非首次发布采购公告的,无论投标人是否首次参加本项目投标,均需按本次规定的保证金缴纳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
户 名: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休宁支行
账 号:2210501021000007310002141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7 年 8 月 15 日 9 时 00 分,地点:本项目交易平台所在地第 1 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休宁县齐云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黄山市休宁县 代理机构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湖边路2号
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人:张 健
联系方式:0559- 2661909 电话/邮箱:0559-2180990/2089629176@qq.com
七、监督
监督部门:休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监督电话:0559-7515626
休宁县齐云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
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