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颍泉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商务车)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7-26 09:2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于“阜阳市颍泉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商务车)采购项目”
更正公告
一、项目名称:阜阳市颍泉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商务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FZGY-CGYQ20170021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7月24日
四、更正内容:
1、原询价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2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按原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货物类计算,不浮动。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
现更正为“招标代理服务费共计1000元,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投标人自行考虑,不得单列。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
2、其它内容按原询价文件执行。
阜阳市颍泉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7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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